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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2010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3-04-18 作者: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关于2011年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2010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我院将对“研究生教学项目”2011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0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57前交到王美琴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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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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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2010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深入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为确保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研究生教学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对2011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0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题。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1年项目中期检查

1、请2011年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项目书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2、研究生培养办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于部分没有开展建设工作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将终止项目建设,收回项目建设经费,同时,三年内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申报有关研究生的各类项目。

3、中期检查工作以学院为组织单位,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将项目进展报告纸质版、支撑材料于510前报研究生培养办,表格见附件1,电子版请各项目负责人发送至hfutpyb@126.com

二、2010年项目结题

1、请2010年批准立项的和2009年度延期结题的“研究生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项目书的内容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2、支撑材料中发表论文需提供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教材、专著需提供原件;发明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报告等只需提供复印件。

3、所有参加结题验收的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10分钟的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汇报项目建设过程及建设成果,对于申请延期的项目还需说明延期原因及工作计划,对于不参加汇报的项目按终止项目建设处理,追回项目建设经费,并将此项内容与导师资格复审进行挂钩,同时,三年内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申报有关研究生的各类项目。

4、项目结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将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于510前报研究生培养办,表格见附件2,电子版请各项目负责人发送至hfutpyb@126.com

联系人电话:62901225

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2、项目结题报告书;3、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培养办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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